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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省級財政科技創新資金整合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按照《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山東省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項目指南(第二批)》(簡稱指南)予以發布,請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根據省科技計劃改革的總體要求,本次申報項目為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類項目,包括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和農業良種工程項目,納入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進行管理。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本次項目申報條件包括共性條件和個性條件。項目申報應在滿足以下共性條件的基礎上,同時滿足指南課題中要求的個性條件。
1. 本批項目全部按“揭榜制”方式進行組織。項目申報均以指南中的課題為單元進行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實施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
2. 申報單位是項目實施的執行主體,須為山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各級行政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3. 申報項目研發內容不得與已立項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省直有關單位立項項目相同或類似。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4. 合作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每個項目的合作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家。申報單位須對合作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并與所有合作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聯合申報協議須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省撥財政資金和自籌經費),明確協議簽署時間。
5.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為項目(課題)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并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
6. 鼓勵支持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共同參與項目揭榜;鼓勵項目實施與人才培養引進、創新平臺建設緊密結合;鼓勵具有合作基礎的省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報;鼓勵青年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鼓勵支持受聘于省內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全職受聘人員須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證明材料一并提交。
7. 本批項目全部實行非定額資助方式,支持強度不超過指南中明確的省財政資助資金額度。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其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原則上不低于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于4:1。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的,合作單位須包括山東省境內企業,項目完成時的技術成果須在山東省境內企業轉化應用,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于2:1。項目經費預算中須包括項目合作單位的預算,若項目立項支持經費未達到申請經費額度,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簽應承諾通過自籌解決差額部分。
8. 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負責人2021年牽頭或參與(除項目負責人外的前三位參與人員)申報1項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負責人牽頭的在研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項。
9. 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10. 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自行承擔因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不能更改申報材料內容。
三、申報流程
1. 查看項目指南。根據工作需要,指南內容在山東省科技云平臺中發布,請登錄山東省科技云平臺-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管理系統(http://cloud.sdstc.gov.cn/pms/)查看。指南內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公開傳播,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當年度項目申報資格,并記入科研誠信記錄。
2. 在線填報項目。項目負責人在科技云平臺-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管理系統中登錄個人申報賬號,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和預算申報書,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省科技廳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和附件材料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
3. 申報單位審核。申報材料全部填寫完畢后,由項目負責人提交申報單位審核。申報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11月20日17:00點,屆時系統將無法再次提交申報材料。
4. 主管部門推薦。申報單位審核同意后,提交至相關主管部門。各級主管部門按程序逐級審核推薦,最終由一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推薦至省科技廳。一級主管部門包括各設區市科技局、駐魯部屬高校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一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11月22日17:00點,屆時系統將自動關閉。
四、注意事項
1. 請項目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完成填報、修改、提交、退回和審核工作,避免臨近截止時間集中退回、提交和審核。
2. 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后,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保存,紙質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3. 省科技廳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省科技廳名譽、損害省科技廳利益的行為,我們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 省科技廳直屬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參與項目申報,應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范干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需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省科技廳報備。
項目申報業務咨詢電話:0531-66777216
科技云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531-66777094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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